@电瓶车车主备案非标电瓶车淘汰置换政策来啦!点击速看→→

发布日期: 2023-10-12 | 作者:环球网页版登录界面

  原标题:@电瓶车车主,备案非标电瓶车淘汰置换政策来啦!点击速看→→

  根据《浙江省电瓶车管理条例》规定,自2023年1月1日起,备案非标电瓶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。推进备案非标电瓶车提前淘汰置换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势在必行,意义重大。

  1999年实施的电瓶车标准,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、充电器保护等指标,易发生自然现象,已不符合安全使用的需要。而且,非标电瓶车无防篡改技术,易被“加大电池容量、加装其它装置、改装控制器或电机”等非法改装,造成整车质量过重、电池短路保护不到位等,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性,易引发交通和火灾事故。

  《浙江省电瓶车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,备案非标电瓶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,不得上道路行驶。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瓶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。淘汰置换一是为保障备案非标电瓶车有序退出;二是能降低因备案非标电瓶车引发的交通和消防事故;三是可通过以旧换新、折价回购等各种优惠政策,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。

  本次淘汰置换设有“e行”优惠券(以下简称“e行券”),优惠内容有四个一点,即:企业让一点、运营商惠一点、金融保险机构助一点、回收抵一点等支持政策,实际优惠额度以在销售门店置换时兑现为准。

  根据《浙江省电瓶车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,驾驶备案非标电瓶车上道路行驶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拒不改正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瓶车。

  我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已于2022年4月10日真正开始启动,积极做好各项准备,广泛发动电瓶车相关经营单位、市行业商会、运营商等热情参加淘汰置换活动,集成各方优惠,鼓励车主提前淘汰,通过“浙江e行在线”微信小程序参与淘汰置换,不仅提升自身安全保障,还能切实享受多项优惠的红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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